1.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了使获得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QM或方圆集团公司)认证的组织规范使用认证证书、标志,国际认证联盟(简称IQNet)认证证书、标志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简称CNAS)认可标志,制定本规则。2. 认证证书类别、标志的基本图案和标注
通过方圆认证,获得认证证书后,获证组织可以在认证范围内使用认证证书和相应的认证标志。除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标志和有机产品、饲料产品认证标志外,以下认证标志均可以从www.cqm.com.cn网站下载。2.1方圆认证涉及的各类认证证书
方圆认证证书采用高质量纸质印制,因认证的依据不同,内容有所不同,主要涉及以下种类: a)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b)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c)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d)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e)HACCP认证证书 f)GMP认证证书 g)IQNet认证证书 h)自愿性产品合格认证证书 i)自愿性产品安全认证证书 j)防爆电气产品认证证书 k)饲料产品认证证书 l)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m)有机产品认证证书 n)良好农业规范认证证书 o)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2各种类型认证标志和认可标识(具体见附件)
3获证组织使用证书和标志应当遵守的基本规定
3.1获证组织使用证书和标志应满足以下条件
1) 满足CQM相应的认证方案/认证实施规则的全部要求,获得并保持认证证书持续有效; 2) 建立证书及标志使用方案,明确管理职责和使用程序。 3) 正确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4) 接受CQM、相关单位对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5) 获证组织使用认可标识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a) 认可标识应与方圆标志(包括注册号)一起使用,两个标志必须以能显示二者关系的恰当方式使用; b) 认可标识基本颜色是蓝色或黑色,也可使用除基本颜色以外的其他单一颜色; c)认可标识图样可按比例放大或缩小,但字迹必须清晰; d)不得将认可标识使用在与被认证的业务无关的各类业务及各类宣传媒体/媒介上进行误导宣传; e)当获得带有认可标识的管理体系证书时,不得将认可标识用在产品上。 f) 当获得带有认可标识的产品认证证书时,可以将认可标识用在获得认证产品或单个包装上。3.2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的要求
申请方应将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管理纳入组织的管理体系。 建立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方案,通常包括如下内容: a) 获证组织指定对各类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的管理部门/岗位及其职责; b) 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的类别、拟使用的场合、使用方法; c) 对使用各类认证证书和标志的监督管理方法; d) 对误用认证证书和标志的处理方法。必要时,包括产品追回和处理方法; e) 在CQM要求时,向CQM通报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的方式。 当产品认证标志使用在产品上时(即产品本体、产品标签、产品使用说明书及产品包装),企业应在使用前与方圆集团公司或子公司/分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联系,向CQM提供产品认证标志使用明细表,明确使用于何种认证产品和使用部位。3.3 各类认证证书和标志的停止使用
在认证范围缩小后,获证组织修改所有的广告材料。 获证组织在持有的CQM认证证书有效期满后,或认证资格处于暂停、注销、撤销状态时,在相关场合应停止使用相应认证证书、认证标志、认可标识。 当产品认证资格被暂停时,获证组织应向现有的潜在的所有相关采购方告知认证状态。3.4各类标志的使用示例见附件
4. 对获证组织使用各类认证证书和标志的监督管理
4.1 对获证组织使用各类认证证书和标志的监督检查
认证企业应始终按规定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并进行有效的控制,保存使用的有关记录。审核时,现场检查实施情况。 CQM在对获证组织的监督和再认证审核或其他适当时机检查认证证书和标志/标识使用的正确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其职责对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2 误用各类认证证书和标志的类型:
1)在认证范围以外的场合使用; 2)强制产品认证(CCC)标志未经CNCA指定的强制产品认证(CCC)标志管理机构的授权擅自使用; 3)由于认证标准不当、或质量控制不当、或检验结果有误、或未预料到产品的最终用途、或制造缺陷等原因,在产品销售后发现不合格的产品上使用; 4)管理体系认证标志在产品上、产品标签上、产品说明书、产品包装上使用; 5)产品合格认证标志和产品安全认证标志等各类标志相互错用; 6)IQNet认证标志未与CQM认证标志一起使用,CNAS认可标识未与CQM认证标志一起使用; 7)各类标志未按照规定与相关的标注一起使用; 8)在未获得IQNet认证证书,使用IQNet认证标志; 9)未获得带CNAS认可标识的CQM认证证书,使用CNAS认可标识; 10)在认证资格被暂停期间、注销或撤消后继续使用; 11)转让给其他组织使用; 12)其他类型的误用。4.3 对误用各类认证证书和标志的处理
4.3.1 获证组织一经发现误用认证证书和标志/标识,应立即停止继续使用,并采取适当措施予以纠正和消除可能对客户和消费者产生的误导影响。4.3.2 获证组织对在产品、产品标签和产品说明书上误用的,要识别误用的性质和评估误用可能产生的后果的严重性和影响范围,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通常是从客户、市场、其他贮藏地回收这些产品或就地采取: 1)更换或撤除认证标志; 2)降低用途并控制使用; 3)返工成合格品; 4)报废销毁产品; 5)对无法追溯的应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和(或)向政府通报。4.3.3 CQM对获证组织故意误用、转让给其他组织使用、发现误用后未及时采取纠正措施的或纠正措施未取得明显效果的,将暂停或撤销认证资格。4.3.4 CQM对伪造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出诉讼。附件: